首页 > 破产法 > 破产程序 >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否全额发放了?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2023-05-29 16:35:16 来源:法律解答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否全额发放了?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不一定能全额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标签: 公司破产 员工工资 破产债权人 法律知识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